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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分局发布《致新冠病毒治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12-27 09:08 阅读次数: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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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七分局向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新冠病毒治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致信,向企业想方设法提高产能、全力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担当之举表达敬意,提醒企业在努力保障供应保障的同时,不忘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确保质量安全。


信中指出,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以来,新冠病毒治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全力提高产能,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的购药需求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现出企业家崇高的家国情怀和深厚的社会责任感。


信中强调,新冠病毒治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要在提高产品产量、保障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可及的同时,健全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全过程质量追溯管理,以孜孜追求质量高线的精神和闯劲推进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安全、有效向更高层次迈进。要时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严格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严格按照批准的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规运行,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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