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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强化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中药饮片质量监管
发布时间:2023-01-11 10:13 阅读次数: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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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日前,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32种新冠病毒感染治疗中药协定处方品种,从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处等方面,对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中药饮片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保障人民群众“放心用中药、用上好中药”。


一是加大对中药材交易市场巡查力度,重点对价格涨幅较大、供不应求品种的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检,确保进入药用渠道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采购验收、质量控制、销售发运环节是否符合药品GMP、GSP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现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抽取相应品种的已放行产品1-2批次,立即采取暂停生产、销售等有效控制措施。


三是强化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管。对批发企业,重点关注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及时索取有关票据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重点关注的中药饮片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是否索取合法票据和检验合格证明、中药饮片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使用霉烂变质中药饮片、是否存在以中药材冒充中药饮片等行为。


四是强化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以及开展煎煮中药汤剂服务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协定处方品种的专项抽检。抽样品种覆盖全部新冠病毒感染治疗中药协定方品种,每品种不低于2批次。承检机构开辟专项抽检专用通道,确保随到随检。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突出执法震慑。对在监督检查、产品抽检、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涉嫌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等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问题和线索,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务必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严守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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