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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11 14:25 阅读次数: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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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安徽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关要求,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近日,省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我省由中药大省向中药强省跨越。


《意见》从中药材产业布局、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中药材种养植(殖)、中药材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管理、中药材使用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的工作任务,涵盖中药材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品质优良、产量稳定的中药材生产新格局,推进中药材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二是加大技术攻关和良种推广力度,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中药材种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是加强对种植过程中高毒、剧毒农药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中药材种植绿色化水平,增强中药材产品的安全性。四是推动企业开展中药材采收初加工技术规范研究,制定我省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的加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提高中药材采收和产地初加工质量管理水平。五是督促中药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


《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牵头抓总,市县级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市(县)人民政府以及农业农村、林业、中医药管理、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责。《意见》明确,要将各地推动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纳入全省药品安全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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