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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23-04-24 09:20 阅读次数: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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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省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局长许伏新向社会公布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战果。行动期间,全省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54768家次,限期整改2974家次,暂停生产或经营35家次,全省共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1515件。

许伏新介绍,为保障2023年两节、 “两会”期间全省药品安全,省药监局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历时百余天的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此次行动,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监管,深入排查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坚决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全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有效保障了全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取得显著成效。

行动中,省药监局班子成员带队强化春节期间药品安全保障,先后深入26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检查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省药监局联合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肥东、庐江、肥西等县进行督导。各地通过领导包保督导、编发行动周报、暗访等形式有效推进行动走深走实。

在强化风险排查整治方面,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预警力度,安排专人值守,努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处置;完成涉疫药械专项抽检,共抽检布洛芬片、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医用防护口罩等重点防疫药械产品97批次,合格率达100%。以疫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药械,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药食同源等17种重点中药饮片品种,染烫发和祛斑美白类、婴幼儿用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单体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单位、药械网络销售企业及第三方平台等的监管,紧密结合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等,全省共检查药械妆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54768家次,限期整改2974家次,暂停生产或经营35家次。紧密结合“药安乡村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持续加大对危害药械妆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日常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强化执法联动和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全省共立案查处药械妆案件1515件,移交公安机关11件。

为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利用“两节”特色场所以及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两法两条例”普法宣传和药品安全科普宣教,丰富宣传方式,突出宣传效果,提高社会知晓率,强化社会监督。行动期间,省级共通过省局官网、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行动宣传稿件70篇,在新华网、中国网、《中国医药报》《安徽日报》等国家及省级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14篇,有效扩大行动影响力。

许伏新表示,下一步,全省药监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一体推进“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深入实施“药安”品质提升行动,立足风险防控,全力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立足能力“筑基”,着力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立足监管“赋能”,奋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不断提升全省人民药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更大贡献,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药监新篇章。

省药监局办公室、药品生产监管处、中药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综合监督处等有关同志,中央驻皖、省直及合肥市10多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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