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进一步夯实MAH关键人员的质量主体责任,陕西药监局发布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到人指南》,通过拆分MAH检查条款具体内容,将责任落实到法人、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受权人等人员身上。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到人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