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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重磅医药新规3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3-04 14:07 阅读次数: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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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多个重磅医药法规、政策实施。国家层面的有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第九批国采。2个地方中药材标准实施:《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河南省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


1、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3月12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 自2024年3月12日起施行。


新增品种:一部8个,二部28个,四部11个。修订品种:共百余个。


2、3月起,医疗领域行贿被列入从重处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正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行贿犯罪规定,明确在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从重处罚。


3、第九批国采,3月实施 


 2023年11月16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正式公布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的41种药品和价格,本次集采中选结果将于2024年3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  本次集采涵盖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急抢救药、短缺药等重点药品。


4、新版《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


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包含342个品种;公告显示,对原收载于《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品种的55个品名进行了修订。《规范》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5、新版《河南省中药材标准》,3月8日起实施


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河南省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本标准收载共138品种。本标准自2024年3月8日起实施。《河南省中药材标准》1991年版及1993年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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