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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面组织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
发布时间:2024-03-25 17:01 阅读次数: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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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贯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组织,抓好新《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确保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等各相关岗位人员熟悉新《规范》要求,保证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按照新《规范》要求经营医疗器械。同步抓好基层监管人员新《规范》和检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检查和办案能力。《通知》要求督促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及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漏洞和质量安全隐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新《规范》要求。《通知》要求监管部门严格监督检查,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整改、提升工作。


省药监局将对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宣贯和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随机抽取部分企业查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执行情况,确保宣贯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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