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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多措并举,持续强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
发布时间:2024-06-27 14:48 阅读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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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国家药监局获悉,针对当前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国家药监局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有效保障麻精药品医疗需求,坚决遏制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多项新措施将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据悉,作为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药监局主要承担麻精药品等特殊药品监管、防范药物滥用等工作。国家药监局密切监测药物滥用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对滥用问题突出品种列管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及时调整麻精药品目录,对高风险品种进行严格管制,全力遏制药物滥用蔓延势头。  


5月7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通知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共计四种药物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此次调整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5月21日,国家药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再度发布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右美沙芬、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上述品种不得委托生产。  


据悉,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定点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麻精药品质量和管理安全的能力和条件;生产量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医疗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固定渠道流通,经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2级批发后供应医疗机构使用。  


药品监管部门还根据风险等级组织对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有因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部署开展了麻精药品专项检查,对2833家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责令827家企业整改,立案查处11家,移交相关部门线索95件。此外,对12家企业进行了有因检查。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精神药品专项检查,重点对依托咪酯、右美沙芬等2023年以来新列管品种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国家药监局积极推动麻精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国家药品追溯监管系统,覆盖所有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对所有麻精药品最小包装生产线赋码,全流向动态监控,对流弊风险及时预警,进一步提升麻精药品监管效能。  


近期,国家药监局正集中开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宣传教育活动,以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远离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意识。


来源:医药经济报。如有侵权,联系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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