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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药企实施垄断被罚2.2亿
发布时间:2025-03-25 08:50 阅读次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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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达11至21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分割国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销售市场,维持各自市场份额稳定,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


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三家医药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2,997,766.22元;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罚款500,000元。该案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依法查办的又一起重大典型案件,充分彰显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护佑民生福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案件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没收涉案企业违法所得的同时,对在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牵头组织企业,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0%幅度顶格从重处罚,同时考虑主动报告重要证据等情况,接受其宽大申请,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该案系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有利于压实经营者及其管理人员的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价格因垄断从几元涨至71.5元


公开资料显示,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为无色澄明液体,供皮下或肌内注射使用,是一种常用的易逆性抗胆碱酯酶药物,主要用于手术结束时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阻滞拮抗,为麻醉手术常用药物之一,是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肌肉松弛药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等权威用药指南的推荐用药,也可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治疗。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于2016年被纳入国家首批急抢救示范药目录,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甲类药品。


一位麻醉医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像全麻手术要用到肌松药,全麻都要用新斯的明去拮抗,一次0.5mg,也就是半支,临床有些人术后尿潴留也用,使用频率挺高的。”


经查,2020年1月,信谊联合销售部门负责人指示下属员工,联系另外两家医药企业,希望就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共同涨价。最终三方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具体条款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中国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销售市场。


就商品价格一项来看,2020年以前,信谊联合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全国各省份挂网价格为3.56元至6.8元/支,对配送公司供货价为3.23元至6.15元/支。从2020年5月开始一直到2022年,信谊联合逐渐将全国31个省份的挂网价或者医院议价均提高到了71.5元/支。2023年8月,信谊联合才将上述价格进行了下调。


值得注意的是,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已经被纳入到第十批全国药品集采,根据此前披露的集采中选结果,该药的价格最低已经降到了0.56元一支,降幅超过94%,“短缺药”卖天价的现象一去不复返。




来源:每日商报。如有侵权,联系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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