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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2024年增补)的通告(2024年第11号)
发布时间:2024-03-19 08:54 阅读次数: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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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指导注册申请人确定具体产品的临床评价路径,器审中心在2022年已发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11、12、13、14、15、17、22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的通告(2022年第20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2、03、05、06、16、18、20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的通告(2022年第2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1、04、07、08、09、10、19、21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的通告(2022年第30号)》的基础上,基于最新的产品研发和申报情况、临床评价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审评工作实践,增补新一批具体产品临床评价的推荐路径。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2024年增补)使用说明

     2.《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2024年增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4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mde.org.cn/xwdt/shpgzgg/gztg/20240318132740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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