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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出台26项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5-23 16:38 阅读次数: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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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安徽省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发布近期出台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2024)版》(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主持发布会。局政策法规处、许可注册处、中药化妆品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参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张磊介绍了《若干举措》出台有关背景和重点内容。他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省药监局在省政府今年2月份出台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后,总结近年来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验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深入调研企业和产业需求,广泛征求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于日前出台《若干举措》。


《若干举措》涵盖了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创新药品研发上市、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推进化妆品研发创新、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现代化发展、提升临床试验支撑能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等26项具体举措。


《若干举措》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目标导向,围绕省委韩俊书记在今年“新春第一会”上提出的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践诺守信的社会环境”5个目标,省药监局具体举措从激发医药企业发展活力、构建便捷高效政务环境、创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打造又快又好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细化26项措施,推动药品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我省医药产业领军企业不多、产品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配套服务链条不完整等短板弱项,我局具体举措涵盖产品研发、审评审批、监管执法、为企服务等药品监管工作全环节、全过程,真正把服务企业工作做精做细,促进我省生物医药创新发展。三是突出对标学习,常态化对标学习上海、江苏、浙江、河北等地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探索建立创新产品项目管理库、开通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绿色通道、鼓励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和名老中医经验方中药制剂开发、全面推行行政指导机制、实施涉企电子证照场景建设等集约高效、首为首创的务实举措,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省药监局相关处室就促进医药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服务医药企业具体举措、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等媒体关心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季度调度推进,划定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对26项举措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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